close

  近日,一名消費者向記者反映,自己因日程改變確需辦理退票或改簽,但因票面丟失,只能掛失補票,後補車票不能退票和改簽,幾百元車票錢打了水漂。而火車站工作人員表示,票面丟失是消費者個人原因造成的,不能辦理退票和改簽,並一再強調這是鐵路部門的規定。
  丟失車票的確是旅客的責任,但這不足以成為旅客需要重新購票的理由。實名制火車票優勢就在於,由於一張車票對應一張身份證件,旅客丟失車票後,售票系統里仍有據可查。可以說,實名制火車票丟失後,憑所補票不能退票和改簽,這是鐵路部門單方面作出的對旅客不公平、對自身有利的不合理規定,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。這一規定使得旅客只承擔了實名制的成本,而沒有享受到實名制的好處,是對火車票實名制的歪曲和羞辱。
  (李世龍 編輯)
  (原標題:遺失不退讓實名制蒙羞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alujtp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